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

 

    为加强校园网信息发布与管理工作,确保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正确方向,确保不在校园网上传播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,确保不出现网络信息失密窃密事件,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不被篡改,且保证不与其他有害网站或信息内容相链接,根据中央、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和校院领导指示,制定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。

    一、信息发布的基本涵义

  校园网信息发布是指通过我校院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,包括外网(校院门户网站、WAP手机版、微信公众号)、内网(OA网、内部网)和各部门信息的发布,对作者原创的稿件、图片、多媒体资料等信息的发布,转载官方网络媒体公开信息等。

    二、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

  校院及各部门发布信息,必须做到“五个坚持”:一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,把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舆论宣传阵地牢牢抓在手上;二要坚持党校行政学院姓党的原则,做到讲政治、顾大局、守纪律;二要坚持围绕中心,自觉服务大局,反映校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、开展以教学培训、科学研究、决策咨询、学科人才建设、信息化工作与行政后勤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、新变化、新面貌;三要坚持宣传工作原则,遵守党的宣传工作规定,客观真实、及时准确、高效快捷地做好宣传报道;四要坚持分级负责,逐级把关,严谨规范,加强信息制度化、规范化管理,确保信息安全。

    三、信息发布的基本流程

  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基本流程是:信息采集→信息编辑→送审→审查→批准→发布上网。校园网信息发布,必须按照基本流程规范操作。

    四、信息发布的审查与批准权限

  校园网信息发布主要包括两部分:一是部门信息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,在部门网站发布,但重要信息须报校领导审查把关。二是全校院性信息上网发布必须经过初审、复审、终审后方能发布上网,初审由校院办公室指定的网站信息管理员把关,复审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,终审需经校院领导审核把关。

    五、信息发布的内容管理

  1.严格信息内容的保密要求。坚持“涉密不上网,上网不涉密”的原则,凡涉及国家密秘和敏感信息均不得在部门网站、校园网站发布。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信息保密的有关规定。凡涉及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军事、外交、党务、人事、宗教等国家机密的信息,不得在网站上发布;凡印有密级的党内文件、政府文件、内部刊物的信息不得在网站上发布、转载;凡未经上级部门正式认定的调研报告、经验总结、先进事迹、处理意见等,不得在网站上发布;对已经上级部门正式认定的信息,发布前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。

  2.发布上网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,从主旨、内容到表达形式必须严格审核,暂时无法核实的信息不得使用,切实把好政治关、思想关和文字关,着力增强正能量,防范避免副效应。

  3.网络媒体和报刊的内容转载,必须以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为主,转载内容时必须注明出处、日期、作者。

  4.选择兄弟省市党校、行政学院网站的信息,须征得对方同意,并注明信息来源、日期。

  5.其他商业性网络媒体、海外网络媒体信息,均不允许在校园网上发布。

  6.文字信息图片、多媒体资料的发布,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语言文字、图片和多媒体资料发布的具体规定。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领导视察本校院的图片、多媒体资料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经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上网。各类文稿、图片资料须注明作者、审核人,做到文责自负,严格逐级把关。

    六、信息发布的组织领导

  1.校园网网站编辑部负责信息汇集、编辑、合成和发布。网站编辑部在校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
  2.校园网站编辑部工作人员和校院办公室主管负责人、信息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和其他部门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协同配合,齐抓 共管,加强信息源的安全管理。若信息内容涉及到重大负面报道、敏感问题和原则问题,凡把握不准的,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,重要问题报校院领导审定。

  3.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纪律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规定,对违规发布上网信息,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上海金山杭州湾双语学校

2020年6月1日